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简述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锐科”)于2012年2月23日下午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于本框架协议签署前,武汉税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武汉锐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420100000083153 注册资本:8707.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伍晓峰 成立日期:2007-04-06 址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3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10栋 一般经营范围:大功率脉冲及连续光纤激光器、光学及光电子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充分发挥公司与武汉锐科双方优势,共同开发有竞争力的高品质产品,拓展市场份额,确保双方利益最大化。 2、合作内容 公司和武汉锐科共同研制开发一款中功率光纤激光器。该光纤激光器应用成套设备相关研发技术和成果归公司所有。该光纤激光器及其相关研发技术和成果归公司与武汉锐科双方所有,双方均许可对方单独使用相关研发技术和成果。该光纤激光器的研发风险由公司与武汉科锐共同承担。 3、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2年2月22日起至2015年2月21日止。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可作为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在光纤激光应用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制订和进一步开拓该领域关联产品市场有着积极意义。 五、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实施内容和进度另行签署有关协议并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2 月 24 日 |